近日,广西部分地区遭遇了持续强降雨过程,多地出现了暴雨洪涝灾害。针对灾情和汛期特点,有关专家就汛期饮用水安全事项作出专业提示。
专业人士强调,在洪水过后,水源很容易受到淤泥、生活垃圾、人畜排泄物及各类病菌的污染。保障饮水安全是预防肠道传染病、维护大灾之后无大疫的关键环节。
为确保饮水安全,请注意以下事项:
1. 切勿饮用未经处理的生水,所有饮用水必须经过规范性处理或煮沸后方可使用。
2. 尽量选择可靠的水源。优先选用正规合格、密封完好的瓶装水或桶装水;在条件受限的情况下,可选择未受洪水污染的自来水或井水,但需彻底煮沸后饮用。
3. 避免接触高风险水源。未经处理的河水、塘水、湖水,被洪水污染的自来水,以及来源不明的散装水均存在较高的疾病传播风险,应禁止饮用,也不要用作洗菜或洗漱等用途。
4. 定期清洁和消毒储水容器。家中用于储存饮用水的容器如水缸、水桶等,要经常进行清洗,并做好彻底消毒工作,防止二次污染。
5. 注意恢复供水后的使用安全。洪水退去后,在自来水恢复正常供应时,请不要立即使用,建议先打开水龙头持续放水数分钟,待水质变清且无异味后再使用。同时,即使恢复供应的自来水也必须煮沸后才能饮用。
如出现腹泻、呕吐、发热等症状,请及时就医,并主动向医生说明与水源相关的接触情况。
此外,建议公众密切关注疾控和水务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,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,共同维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。
